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宁党发〔2019〕9号)文件有关要求,现将2021年自治区文史馆本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开。
附件:1.2021年度自治区文史研究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
2.2021年度自治区文史研究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
自治区文史研究馆
2022年6月9日